[1]李莉莉.港口经营人留置权有关问题的探讨[J].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学报,2012,(04):42-46.
 LI Li-li.[J].Journal of Qingdao Ocean Shipping Mariners College,2012,(04):42-4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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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口经营人留置权有关问题的探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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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学报》[ISSN:2095-3747/CN:37-1489/U]

卷:
期数:
2012年04期
页码:
42-46
栏目:
海事法律管理与公约
出版日期:
2050-12-20

文章信息/Info

作者:
李莉莉;
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物流与航运管理系;
Author(s):
LI Li-li
Management Department,Qingdao Ocean Shipping Mariners College,Qingdao 266071,China
关键词:
港口经营人港口作业港口货物留置权
分类号:
D923;D922.296
摘要:
港口作为海运的起点和终点,是国内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商品集散地和水陆联运的衔接点。货物的装卸、仓储是港口传统的功能。港口作业的货物量大、流动性强,服务对象多,涉及面广,每年无法收取港口作业费用对港口经营人已经并不鲜见,且金额较大。这给港口经营人带来很大的损失。因此,本文结合港口作业的特点对港口经营人行使留置权,保护港口作业的合法收入作些探讨,特别分析了港口经营人容易产生留置错误的一些现象,有助于港口业务的发展。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2012-12-20